刷视频当心啦!诱导主播直播“带货” 为活动“引流”获刑
2021年5月起,作为付某发展的下线人员,被告人戴某实施了同样的违法行为,多名被害人在观看直播后,添加公众号并按要求下载各种软件,一开始可以获取几块钱零花钱,但一旦充值完成任务后,最终无法提现
2021年5月起,作为付某发展的下线人员,被告人戴某实施了同样的违法行为,多名被害人在观看直播后,添加公众号并按要求下载各种软件,一开始可以获取几块钱零花钱,但一旦充值完成任务后,最终无法提现。同月,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经查,付某、戴某为该微信号每新增一个粉丝,就获得55元,截至案发,两人分别通过增加关注数结算获利约5万元、3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付某、戴某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,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近日,静安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付某、戴某犯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,并不代表本站观点,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。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告知,本站将立刻处理。联系QQ:1640731186